科学戴口罩,对于新冠肺炎、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具有预防作用,既保护自己,又有益于公众健康。目前,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,为引导公众科学戴口罩,有效防控疫情,保护公众健康,结合我市实际,特制定本指南。
一、可不戴口罩的情形
(一)居家、户外,无人员聚集、通风良好
1.个人独处(家庭、办公室、实验室、库房、开车等),或与少量熟知的健康人员共处。
2.在室外空旷且人员稀少地区骑车等户外锻炼。
3.居家且家庭成员无发热、咳嗽等异常症状时。
(二)公共场所
1.处于田间地头、公园、景区、街道等空旷地区。
2.非群体性的室内体育运动。
3.与熟知健康人员一起进行户外体育运动。
(三)会议、活动等工作场所
1.按规定进行会场消毒、参会人员和工作人员体温检测正常、会场通风良好、参会人数控制在适当规模、座席间隔不少于1米的会场。
2.在户外空旷地带举行的小规模公务活动。
(四)车间、工地等生产场所
1.通风良好、员工身体健康、作业间距适宜的车间。
2.开放式建筑工地、高空作业、道路施工等户外工地。
(五)其他符合防控要求不需要戴口罩的情形,可不戴口罩。
二、必须戴口罩的情形
(一)重点场所
1.处于人员密集的医院、汽车站、火车站、机场、大中型超市商场、餐馆、宾馆公共空间、公共交通工具、厢式电梯以及社区和单位进出口等场所。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。
2.在监狱、养老院、福利院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,以及学校的教室、工地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。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。
3.图书馆、演艺、网吧、理发店、美容院等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场所。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。
4.其他通风不良的密闭公共场所等。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。
5.居民出入小区、外来访客进出居民小区。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。
(二)重点人群
1.新冠肺炎确诊病例、疑似病例、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;入境人员(从入境开始到隔离结束)。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气阀符合KN95/N95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。
2.有发热、咳嗽、打喷嚏等感冒症状或自我感觉不适者。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。
3.居家隔离、出院康复人员及与其共同生活者。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。
4.前往医疗机构就诊或探望病人。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。
(三)职业暴露人员
1.普通门诊、病房等医务人员;低风险地区医疗机构急诊医务人员。戴医用外科口罩。
2.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、疑似病例患者的病房、ICU工作的人员;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医务人员,流行病学调查、实验室检测、环境消毒人员;转运确诊和疑似病例人员。戴医用防护口罩。
3.从事呼吸道标本采集的操作人员;进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气管切开、气管插管、气管镜检查、吸痰、心肺复苏操作,或肺移植手术、病理解剖的工作人员。戴头罩式(或全面型)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防护器,或半面型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防护器加戴护目镜或全面屏。
4.从事疫情防控相关的行政管理人员、警察、保安、保洁等。
戴医用外科口罩。
5.服务型行业公共场所提供服务的人员。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。
三、使用注意事项
(一)呼吸防护用品包括口罩和面具,佩戴前、脱除后应洗手。
(二)佩戴口罩时注意正反和上下,口罩应遮盖口鼻,调整鼻夹至贴合面部。
(三)佩戴过程中避免用手触摸口罩内外侧,应通过摘取两端线绳脱去口罩。
(四)佩戴多个口罩不能有效增加防护效果,反而增加呼吸阻力,并可能破坏密合性。
(五)各种对口罩的清洗、消毒等措施均无证据证明其有效性。
(六)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医用外科口罩均为限次使用,累计使用不超过8小时。职业暴露人员使用口罩不超过4小时,不可重复使用。
(七)公众外出时宜随身携带口罩,视情况佩戴。